各班级: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安徽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1〕2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21年度“三全育人”优秀专职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院连续担任辅导员工作满2年及以上,2021年上半年在岗且带学生的专职辅导员或专职副书记(不对带学生做要求)。
二、评选数量
党总支择优推荐,全院评选12人。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强。
2.具有奉献精神,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关心爱护学生,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3.工作成绩突出,辅导员工作得到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获得过院级“优秀辅导员”或“三育人”称号的优先。
4.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5.近两年获评省“三全育人”优秀专职辅导员者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
四、评选过程
1.个人填写《皖江学院“三全育人”优秀专职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1),交所在党总支。
2.各党总支成立推荐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参评辅导员的申报材料和工作业绩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3.学生工作部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建议名单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全院公示。
5.学院上报省教育厅,省厅对于获奖辅导员发放5000元岗位津贴。
五、相关要求
1.各班级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2.请各总支于6月21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电子材料发送至熊乐平处,《推荐表》纸质版交至学生处徐强或熊乐平处。
附件:
1.皖江学院“三全育人”优秀专职辅导员推荐表
2.“三全育人”优秀专职辅导员推荐汇总表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