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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wjdzx 编辑:wjdzx     发布日期:2021-03-11 浏览次数:

各班:

为认真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鉴定工作

毕业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以学生在2020—2021学年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表现,按照《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修订)》(院政〔2019〕132号)、《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院政〔2017〕84号)规定评定;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无考试课程的班级,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并结合第二学期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评定。各班可根据本班特点制定考评细则组织综合测评,其中各班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人数不少于9人,班干非班干全覆盖。学生本人要认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学年鉴定表》,填写完毕后,各系须及时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时间安排

各班2021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工作从3月11日开始至3月25日之前结束。各班应于3月25日前(周四)上报综合测评、评优评先评审材料(上报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所有材料报学生处熊乐平老师处。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学年鉴定、综合测评、评优评先是一学年学生工作的总结,其评选结果反映学院的校风、学风建设。各班务必要高度重视,要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学习有关学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文件,认真领会精神,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落实工作,并要求学生广泛参与,认真参加评选。

(二)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班的评优评先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杜绝讲关系、讲人情,做到宁缺毋滥。所报材料须真实可靠,学院在审核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名额不再递补。各班评优名额不得突破学院规定的评选限额(评选限额见附件)。

(三)规范程序,按时完成。各班要根据学院整体工作安排,结合本班实际,按照评优评先的各项程序逐步开展,在不同时间点应完成相应的工作,确保毕业生评优表彰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1.2021届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

2.2021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

3.学生学年鉴定表

4.获奖学生登记表

5.2021届毕业生综合测评一览表

6.2021届毕业生获奖学生信息统计表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