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我院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努力营造活跃、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我院学生的艺术素养,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五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乐响"青春,"麦向"未来
二、参赛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三、比赛日程
各系初赛:11月09日(周一)—11月15日(周日)
学院复赛:11月22日(周日)晚19:00(暂定)
学院决赛:11月29日(周日)晚19:00(暂定)
四、比赛规则
各系初赛:各系请于11月9日—11月15日前完成初赛选拔,并于11月16日下午6点前将各系推荐的参赛选手信息及歌曲伴奏相关材料送至西二活动室(文津校区)。
学院复赛:学院将于11月22日(暂定)举行院级复赛,评选出晋级决赛的选手将由大赛组委会以海报和校园广播等形式在校园公布,并通知选手。
学院决赛:学院将于11月29日(暂定)举行院级决赛,决赛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
五、比赛内容
比赛以参赛选手演唱指数、舞台指数为主要依据进行打分。比赛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评议内容及分值如下:
演唱指数:
1.演唱曲目能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可选择红歌、校园歌曲、民谣等。(20分)
2.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和节奏,不脱节、不抢拍、不跑调。(20分)
3.理解歌曲内涵,把握对乐曲旋律及歌词的理解,情感投入到位,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的意境,语言自然流畅,感染力强;处理上有各自的独到之处。(20分)
4.发音标准,声音自然、圆润、优美、流畅。(15分)
舞台指数:
1.服饰搭配符合歌曲特色,参赛选手的化妆、道具适宜。(10分)
2.台风良好,有较好的舞台气质。演唱时的表情、手势、动作、舞蹈搭配。(15分)
六、参赛名额
各系初赛推荐晋级学院复赛总名额限30人,各系海选上报院学生会选手名额拟定为:
电子系:4人 视觉系:4人 管理系:4人
外语系:3人 经济系:3人 人传系:3人
音乐系:3人 学前系:2人 体育系:2人
花津校区:2人
七、报名方式
可组合,可单人
八、表彰奖励
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所有进入决赛的选手均颁发学院认证的获奖证书。
九、活动认证
对于获奖同学,按规定给予综合素质学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