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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6-10-10 浏览次数:

各系:

为总结学院一年来的就业工作经验,推动我院就业工作扎实、稳定发展,努力实现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就业工作考评奖励办法(修订)》(院政〔20153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校内考评及就业工作先进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依据《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就业工作先进系考评指标体系》(见附件1)开展考评工作。

二、考评工作安排

1.各系自评(108-12)

各系对照《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就业工作先进系考评指标体系》撰写书面自评报告,填写2016年就业工作先进系申报表(见附件2),并将有关支撑材料汇总后于1012日(周三)下班前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章敬峰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584928085@qq.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审查(1013)

考评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各系申报材料,根据各系就业率据实计算业绩考核数据。

3.学院考评(1013)

考评领导组对各系进行集中考评。各系严格按照考评指标体系内容,制作PPT汇报就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ppt电子版于13日中午11点前交至章敬峰老师处),学院考评领导组根据汇报和各系支撑材料对各系就业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按照得分高低排名,确定就业工作先进系等次。

三、表彰与奖励

学院对就业工作先进系进行表彰,并给予就业工作先进系及相关人员相应奖励。

四、有关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严格自查自评,实事求是上报评审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2.各系要按照各项指标,逐项、逐条对照,查找差距,逐步提高、完善;要以评选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就业工作先进系考评指标体系

2.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6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系申报表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