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我院学生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一届十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峥嵘岁月,皖江旋律
二、参赛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包括赭山校区、花津校区)
三、比赛日程
各系初赛:10月20日(周四)— 10月28日(周五)
学院复赛:11月2日(周三)晚19:00
学院决赛:11月11日(周五)晚19:00
四、比赛规则
各系初赛:各系请于10月28日中午12点前将系推荐的参赛选手信息及歌曲伴奏送至院学生会办公室。
学院复赛:晋级决赛选手将由大赛组委会以海报和校园广播等形式在校园公布,并通知选手。
学院决赛:全院总决赛将在院多功能厅举办(注:决赛迟到选手将视为弃权)。
五、比赛内容
比赛以参赛选手演唱指数、舞台指数为主要依据进行打分。比赛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评议内容及分值如下:
演唱指数:
1.演唱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可选择红歌、校园歌曲、民谣等。(20分)
2.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和节奏,不脱节、不抢拍、不跑调。(20分)
3.理解歌曲内涵,把握对乐曲旋律及歌词的理解,情感投入到位,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的意境,语言自然流畅,感染力强;处理上有各自的独到之处。(20分)
4.发音标准,声音自然、圆润、优美、流畅。(15分)
舞台指数:
1.服饰搭配符合歌曲特色,参赛选手的化妆、道具适宜。(10分)
2.台风良好,有较好的舞台气质。演唱时的表情、手势、动作、舞蹈搭配。(15分)
六、参赛名额
各系初赛推荐晋级学院复赛总名额限30人,各系海选上报院学生会选手名额拟定为:
电子系:4人 视觉系:4人 外语系:3人
人传系:3人 音乐系:3人 经济系:3人
管理系:4人 学前系:2人 体育系:2人
赭山校区:2人
七、表彰奖励
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所有进入决赛的选手均颁发学院认证的获奖证书。
八、活动认证
对于获奖同学,按规定给予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参加复赛未进入决赛的同学作为系级参与者计分。以下各项分值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具体分值如下:
系级:0.1学分
院级复赛:0.2学分
院级决赛:一等奖:0.5学分、二等奖:0.4学分、三等奖:0.3学分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