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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系考风管理办法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5-06-0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考风建设,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坚决遏制考试作弊现象,确保考试在和谐有序、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手册》及教务处相关文件要求,特此制定电子工程系考风管理办法,内容如下:
 
1.所有考场需在考前书写“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标语。
2.每场考试前10分钟学习委员到系办公室领取考试座位表并在班级张贴,考生不得随意调换,凡私自调换座位者按作弊处理;
3.凡出现考试作弊现象的个人,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4、一学期班级考试作弊累计人数达到三人次,将取消该班级申请年度先进班级体资格
5.凡作弊者,学院按照违反考场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及时向学生发放《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电子工程系学生违纪情况通知单》,将相关材料记入学生本人档案,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院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取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