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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系学年综合测评细则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5-06-02 浏览次数: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较好的掌握学生的成长发展情况,依照《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结合电子工程系学科专业特点,现将电子工程系学生学年综合测评细则规定如下:
 
一、综合测评计算方法
1、大一、大二学年
 
综合测评计分=智育积分*60%+体育积分*10%+德育积分*10%+能力积分*10%
 
2、大三、大四学年
 
综合测评计分=智育积分*70%+德育积分*10%+能力积分*10%
 
二、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智育积分:1学年上下两学期所有文化课成绩平均分*70%,其中补考按原考试成绩计,缓考按缓考成绩计
 
(二)、体育积分:1学年上下两学期体育课平均分*10%其中先计算出男女体育平均分及高低比例,平均分低的一方乘以比例后再乘以10%
 
(三)、德育加分:70分为基础分,无严重处分者均不扣分,30分根据平时考勤请假次数及遵守班级纪律加分,总分乘以10%
 
(四)、能力加分:40分基础分+60分附加分,
1、基础分:此项为参与各类学生文化活动的鼓励分,凡一学期参加各类学生活动达四次即为满分,少一次扣5分。        
2、附加分(6项)
(1)担任院干、系干、班干及社联部长以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完成工作计划的加10分,平时积极为班级人民服务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加1-5分,寝室长能组织好寝室卫生,渲染良好的寝室氛围加3分(协会一律不加分),此项满分为10分
(2)学习勤奋刻苦,参加院系举办的学习类竞赛并获奖同学加5-10分,此项满分为10分
(3)参加文艺活动、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文化类活动并获奖同学省级以上加10分,院系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6分、5分、4分,此项满分为10分
(4)积极参加体育类竞赛(运动会)省级以上加10分,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6分、5分、4分,此项满分为10分
(5)积极撰写文学刊物(皖江潮)、文艺作品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根据稿件省级以上加10分,校级加2-4分(校报记者减半加分),此项满分10分
(6)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报纸上发表学术论文经有关专家鉴定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加10分
 
三、综合测评的程序
(一)、测评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组织实施。班级成立测评组,成员由辅导员、班长、和寝室代表(保证每个寝室至少一名同学)组成。
 
(二)、测评组计算出每位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育、能力积分和总积分,并按照综合测评总积分高低排列名次,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一览表》,向全班同学公示。
 
(三)系内对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并报学生处备案。
 
 
电子工程系
二〇一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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