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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系考试阅卷规范要求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5-05-26 浏览次数:
 一、严格执行阅卷纪律规定,不经允许,阅卷人员不得私自拆开密封试卷,不得查看密封线内的考生姓名等内容。
二、阅卷一律使用红色签字笔或红色圆珠笔,字迹要规范清楚。
三、记分要工整、准确。要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标准统一、宽严适度。
四、对评阅的试题需作明确标记,扣分处用 “×”符号进行标示,注明减分。对所评结果核对无误后,将得分记在相应的题首和卷首得分栏内,并在得分栏签署阅卷人姓名。
五、流水阅卷的课程要有序进行,严格掌握统一评分标准,防止错批、漏批。
六、大题中的每个小题题首也要记得分。每道大题得分,写在题首和卷首相应题号的成绩栏内。每题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字。
七、阅卷结束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对成绩不及格的试卷,特别是总评成绩在50~59分的试卷要逐一进行认真复查,严防误判、漏判。
八、分数统计:
1、阅卷教师同时负责统计试卷的总分,核实无误后,在试卷总分合分人处签名。
2、凡是有成绩改动的地方必须由阅卷教师本人签名。
九、学期总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一般占70%左右),并参考平时成绩,最后确定该课程的学期总成绩。设计课、实验课可根据情况由任课教师自定。成绩登记表上每个学生要有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卷面成绩)和总成绩(由卷面成绩与平时成绩按比例计算出的成绩,即网上登录的成绩,应注明比例)。
十、阅卷工作结束后,将试卷按班级学号顺序(小号在上)进行排序整理,并及时登录成绩。任课教师务必于假期第二周末将总成绩登录在网上。所有任课教师必须按时提交课程成绩,不得暂存。
十一、任课教师应及时填写“试卷分析表”,试卷分析应针对试卷成绩,并和标准答案一起交电子工程系存档。


电子工程系
二O一三年五月